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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吃人(1 / 2)

御史听闻,白眼一翻,直接撅了过去。

好在天已大亮,城门外车马通行,衙役找了辆车,把御史拉回了城里。

再次聚首,两位御史听衙役分析案情。

“你何以断定那是人不是狗?”

“狗不见狗头,不见狗尾,且虽是冬天,血腥异常,闻着便是人血。”

御史不信,人血跟狗血有什么分别,你还能闻出来?

衙役说,人很奇怪的。虽然都一般是血,可鸡血、鸭血、猪血、狗血一类,人闻了只会觉得腥,但人血人闻了,会觉得特别恶心,但并不会感觉有臭味。

衙门里有仵作,一问便知。

怎么办,这遇上了杀人大案,俩御史调查这个也不专业啊,得找开封府帮忙了。

大理寺和刑部办案也是如此,只要在京城,配合办案的一律找开封府,这样能节省本衙门的经费。

俩人找到开封府刑曹,上报案情,要求联合办案。

刑曹最近正打算辞职呢,今年天杀星罩顶,苏轼跟个活阎王似的,谁敢在他手下讨生活。

一听涉及了贵人,曹官小腿紧着倒腾,一封辞职信拍在苏轼案头,然后进行了最后的汇报。

苏轼叹气啊,这都是年底辞职的第多少个人了,自己就那么不和蔼可亲么?

幸亏本圣人弟子门徒多,要不还真让你们给架住了。把辞职信批了,叫进来两位御史,他也对案子有了兴趣。

汇报完,苏轼点出一位捕头,南城治安局局长老邢。

“带起仵作,封住宅院,遇见反抗且留下活口!”

年底来业绩了,老邢召集兄弟,各个穿好皮甲,拿了绳索罩网,杀向西城门。

到了地方,破门而入,直冲后院。

来的还算是时候,虽然“狗肉”少了一半,可还有一半。

仵作上前一一查验,从六具尸体中找出一份,大概是五六岁的孩童。

“将人拘起来,带回衙门严刑拷问,定要把这幕后之主挖出来,还天下一个公平正义。”

那豪华马车早走了,只拘来一个屠夫,一个看管房屋的仆役,连昨晚那位管家都不在。

回到开封府,夹棍一上,两人能招的不能招的都说了。

这地方是城中一位富人的私宅,其人有怪癖,专喜欢吃狗的肠子,每次来都要炒一大份。他们两个就干这个活,报酬就是这些狗肉,拿去卖钱能卖七八贯钱。

一问,俩人都干了快半年了,半年多来,至少干过二十来次了。

至于说孩子,他们坚称不清楚,每次来就是一车去了皮的狗肉而已,他们是负责处理垃圾的,并不参与烹饪。

案情越来越诡异,邢捕头整理成文字,上报苏轼,这样的案情,也只能大学士自己分析了。

苏轼拿到案情,额头上的皱纹就没平过。

一次十几条狗,半年二十多次,那就是二百多条狗,咱东京已经富裕到要杀狗吃了么?

此时,狗也是奢侈品。

鸡鸭能下蛋,牛马能耕田,猪能吃肉,狗却只能看家。

现在普通人家哪有什么可偷的,一条狗的饭量跟成年人差不多,养着可划不来。

只有富户、权贵家才养狗,女的养巴儿狗做宠物,男的养细犬、土狗去打猎。这冬天正是用狗的时候,更不应该杀狗。

怪了,这太奇怪了。

俩人被邢捕头把身上烫了十几个窟窿,也没招出来那位富人到底是何身份,看来是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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