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仿佛阎王降临,居然将一群家世显赫的二代全给铡了。
欧阳修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千挑万选选了这么个继承人,因为啥啊,怎么能犯这么大的糊涂。
这些人别说杀了,审都不能往深了审,前几天借机搞变法获取名声,不是挺好的嘛。
看老师踉踉跄跄的奔过来,苏轼赶紧上前接住。
“老师,你也是来看热闹的?”
“放屁,我是来给你收尸的!谁给你的权力,居然敢越过三法司直接杀人,你要造反不成?”
苏轼把老师扶到旁边,空气里飘着令人喉头发痒的又甜又腥的味道。
人已经铡完了,现在还要把头颅用绳子捆了发髻,吊在木杆上,惊醒世人。
欧阳修气的吠吠直喘,剧烈的咳嗽了起来,上气不接下气,眼瞅着就要过去一样。
府中有人赶紧递水过来,老头自己带着药粉,直接冲在嘴里喝下了。
“唉呀,大错已成啊!”
欧阳修拍着大腿,一遍又一遍的哭丧着叹息,仿佛比这些死去的人的家长还伤心。
大宋是个承前启后的朝代,一半古典主义,一半继承发展创新。
像是勾决人命这种事儿,就遵循非常古典的制度——逐级拟律、中央复核、皇帝勾决。
地方上,只有审判权,没有死刑的终审权;
大理寺或者刑部,代表国家进行死刑复核,也没有终审权;
只有皇帝,有代表上天,决定一个人生死的权力,也叫做“秋审”或者“勾决”。
像苏轼这样,以地方官的职位,连审带杀,是绝对的越权和僭越行为。
按照宋刑统:徒、流加重,再追夺出身。
《宋刑统》卷三十:“诸州部及县官,辄自决断死罪而不申奏者,徒三年;因而致死者,加役流;仍除名。”
这已经算轻的了,秦汉唐直接“以故入人死论,反坐死刑”。
别以为包拯衙门一开,狗头铡一台,真的就敢把人判了死刑塞迷你断头台里,没那个事儿,除非他不想干了。
在古代,有一种观念叫做“慎死”。
每一条人命,都是上天所赐予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除非不得已,要么是对方杀了人,或者是犯了十恶之罪,否则轻易不会在法律上裁决并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
普天之下,只有皇帝能代表上天,来执行这世间最严重的刑罚。
欧阳修哭丧,既是为苏轼,更是为自己。
我老头黄土都埋到天灵盖儿了,眼瞅着一口气喘不上来就得去见仁宗,一生政治追求就落着这么一个徒弟啊。
难不成,上天不仁,非要我老头死不瞑目?
“你杀了几多?”
苏轼掐指算了一下,“二十三个,本来二十七的,有四个直接吓死了,倒省了力气!”
“你...你...你!!!”
欧阳修指着苏轼的鼻子,连连惊诧,眼瞅着一口气就要喘不上来。
完啦,白发人送黑发人,我欧阳修好惨啊!
杀了一个两个还情有可原,以自己一生功劳,怎么也能换徒弟一个发配岭南。可二十七个,人家权贵不得闹翻了天么,不把你爹抠出来扬了都不带解恨的。
苏轼拍背、揉胸、扇风、灌药一条龙,总算让老师又活了过来。
“老师,怕什么,我现在可是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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