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罪行清楚。
这一整天便没有第二个犯人,每过审一件案情,便有人书写了告示,贴在告示板上,然后举着绕场一周。
总结案情,一共犯行凶伤人案件五件,致残或重伤害三人,轻伤十余人;
强占他人财物,恶意拖欠货款,有欺诈嫌疑的,十一件。涉及九家商户,两家农户;
调戏妇女共一百余次,严重败坏开封府风气;
利用家世帮人贿赂衙门脱罪,共四次,总金额高达一千余贯;
伙同他人,私放印子钱,致使破产者二十余户,非法获利三千余贯。
数罪并罚,流放总里程加总为七千五百里,刑杖五百三十下,罚铜两千两百斤,并站枷十五日。
“议罪吧!”
罪名,由公诉人来定;刑罚,由判官出;罪名成不成立,那就要看审判庭了。
吴冲家里门路尚可,这位讼师在大名府也算战功赫赫,是周家的御用法务代表。
在最后合议之前,双方代表,还有一次跟陪审员做最后陈述的机会。
那讼师先是让吴公子给陪审团鞠躬,然后才整理衣冠,缓步众人面前。
“诸公都是大宋贤达,内心自有公平,无论小可如何辨说,诸君都将做出最正确之判定。
“鄙人要说的是,他还年幼啊!
“吴冲,本系璞玉未琢之身,虽蒙圣朝教化,然其双亲膺朝廷重职,尽瘁国事,疏于庭训,致令孤雏失护,堕于市井蝇蚋之群。彼等豺声蜂目之徒,投隙抵罅,日以斗鸡走犬之术蛊惑纯良——嗟乎!黄口孺子,焉辨鸩毒?
今吴冲聘妻未娶,六礼未成,犹是童子清白之体。
若以成人律法绳之,譬如春苗未秀而遭霜雪——可乎?
昔孔圣云“不教而诛谓之虐”,今吴冲堕彀,实因无人启其明聪,导其善性,罪在教化之缺,岂在蒙昧之心?
权宜之计,实为社稷!
诸公明鉴:此子乃将门后裔,若遽加斧钺,则高堂泣血,令阵前父兄伤心。
昔《礼记》载“刑不上大夫”,非为私也,盖因士族乃国本之枝!
伏乞雷霆暂收,雨露徐降!
但得网开一面,必令其改过自新,勤修苦练兵书战策,翌日报效朝廷。
如此则朝廷得仁治之名,明府获慈父之誉。
而汴京百姓闻之,亦知我大宋宽宥如海——善哉!
此诚三纲不堕,五常重光之德政也!
总结起来就是:他还是个孩子,请你们看在他家为国戍边的面上,轻拿轻放,给年轻人一个重新上路的机会。
讼师说完,装模作样的训斥了吴冲两句,还让他发下誓言,从此绝不再行欺凌之事。
吴冲得了暗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边磕头边忏悔,不时还抽自己几个耳光。
声泪俱下,痛彻心扉,好不感人的一出浪子回头。
权贵们都揣着胆儿,眉头跟毛毛虫烫脚了似的,一抽一抽的蛄蛹。
妈耶,你们吴家这么搞,不是把大家往火坑里推么?
没看见今天什么形式,弄不好大伙全要交代在这里。还逞三寸不烂之舌,行罔顾事实之举,难不成,你们待会能从这数万人的头上飞出去?
“反对,我等反对!”
一个勋贵不遵纪律,没他发言,却突然间站了起来。
“十三岁便可以骑马,十五岁就得服从劳役,十八岁要面临兵役征发,这吴家小子都要加冠了,不小了。”
一个人站起来,其他人也赶紧表态,要跟吴家划清界限。
“请府君大人秉公处置,我等支持大宋律法,绝无对此等败类同情之意。”
赵虎带着衙役执行纪律,几棍子下去,所有人都老实了。
现在,轮到公诉人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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