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你很幽默吗,神经病!”
“古代对女人真是太不公平了,妻子举报丈夫,就算是举报被查证是真实的,妻子也有坐牢两年?这踏马哪个傻逼定的法律啊?”
“来来来,男权呢,来洗地啊,我看看这一条你们怎么洗!”
“别搞男女对立了行不行,怎么哪里都有男女对立的啊!我是女人,我来说——首先,就没有男权这么个组织,这都是我第一次听说。其次,我就没听过哪个男人说古代的时候男女平等的,只要有脑子的,都知道女的在古代的时候是受压迫的,是不平等的。”
“楼上的美女说的很对,但有一点不对——你说有脑子的都知道古代女子是受压迫的,是不平等的。也不能说不对,只是,我听过好几次,有小仙女宣扬女性在古代怎么怎么八抬大轿啊,给彩礼啊什么的……”
“为什么会制定这种法律呢?很奇怪啊!”
“确实奇怪,自已丈夫杀了人,难道就只能帮着掩护吗?先不说这对夫妻的感情和利益,就从官府的角度来说,官府不应该希望早点破案吗,妻子这个举报人,为什么还要坐牢呢?”
“感觉很搞笑,家里丈夫他们要杀皇帝造反了,妻子跑过去告官,皇帝说,你丈夫确实要造反了,你不来高密,朕就被杀死了,你很好,但你举报自已丈夫,先去坐两年牢吧!”
“有没有懂点历史和人性的,解释解释啊,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和目的制定的这条法律?”
“我懂!这条法律,是为了凸显李清照这个人物的不屈精神和增加她的苦难,以便于更深地塑造这个角色,所以才被复来大神硬编出来的!”
“额?所以说,是没这个法律的,是复来大神乱编的?”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有的,有这个法律。”
“又来个教授……那教授解释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正常人看了就觉得傻逼的法律呢?”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这个问题,咱们现在觉得很奇葩,是因为现在的社会形态和法律性质,对比古代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大家都讲个什么,讲民主,讲自由,讲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不容侵犯。但古代呢,讲的是——宗法伦理与等级秩序高于个体正义。”
“卧槽,还真有说法啊,展开讲讲!”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这条法律规则的完整原则叫做同居相为隐。古代是典型的宗法社会,家庭是国家的基本单位。国家统治者认为,家庭内部秩序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天下的稳定。而家庭秩序的核心,就是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条法律,就是为了维护以父权、夫权为核心的宗法制度。”
“这说的我有点理解了……古代的时候,纲常伦理是高于法律正义的,就像,女子出轨了,那时候就直接浸猪笼,大家都来围观,没一个人说不对的,官老爷也觉得对。但现在呢,现在女人出轨,她还要和你争家产。”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父权、夫权,其实最终能延伸到君权。妻子服从丈夫,就像臣子服从君主、儿子服从父亲一样,是天经地义的绝对准则。那么反过来说,妻子如果可以告发丈夫,那是不是儿子也可以告发父亲,那是不是臣子也可以告发君主?告发,就是不顺从,不绝对服从,这个,是皇帝绝对不能容忍的。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法律条文。”
“怪不得呢,我就说,古代的人怎么会搞这么个傻逼法律,原来还是为了潜移默化地给所有人洗脑,臣子就要无条件的服从君主。”
“是这样的,这种影响,还是先给了好处的那种……自已作为男人,让妻子女子绝对服从自已,这就很爽啊。为了一直拥有这种特权,男子就会积极宣传和发扬这种思想,然后,臣子绝对服从君主的思想也顺便就种到自已的脑子里了……这踏马有点高明啊!”
“牛逼!”
……
作者菌补充说明一下,同居相为隐,这是儒家思想直接转化为法律条文的典范。孔子在《论语》中就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法律允许甚至鼓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像父子、夫妻、主仆互相包庇犯罪,目的是为了维护血缘和家庭关系的“亲爱”与“和谐”。古代认为,这种亲属间的“情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也可能是,为了让诛九族这种罪更有威慑力一点。
毕竟,如果家族里都是仇人,或者没什么感情,或者没有宗族的思想,那诛九族这种罪,就没什么威慑力了。你爱诛多少族都行,正好,把我看不惯的那个表哥啊堂弟的都一起杀了最好!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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