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一辆破皮卡悄无声息溜进金莲花神庙。
戈帕兰在后头一挥手,几个壮汉七手八脚抬下个热气腾腾的大物件,直接往金宫门口一放。
门口几个姑娘一瞧,当场傻了眼——那哪是普通食材?分明是一头整烤的孟加拉虎!
四岁多的公虎,剥了内脏也有三百来斤,金黄油亮的皮毛在火光下泛着光,跟披了金袍似的。
滋滋冒油,香气扑鼻,隔着十米远都能闻得人腿软。
一个姑娘咽了口唾沫,哆嗦着问:“戈帕兰……你给上师送了……老虎?”
戈帕兰低着头,毕恭毕敬:“是。
上师爱吃好的,我就特意找了头肥虎,现烤现送。
他要是吃得高兴,我明天就送狮子来——飞洲那边我有路子,花钱就能运。”
对他来说,阮晨光想吃啥,他就是把天捅个窟窿,也得给填上。
这儿没野生狮子,但非洲有。
钱能通神,命能换命。
只要上师开心,别说狮子,连大象他都敢整来烤。
一个姑娘飞快跑进内殿传话。
阮晨光正闭目养神,听见“老虎”俩字,眼皮一抬:“送进来。”
两个厨子麻利地割下一大块带骨肉,捧到他面前。
阮晨光也不用刀叉,伸手一抓,三口下去,皮肉尽化,连骨头都嚼得咔吧响。
“嗯,不错。”他抹了抹嘴,“你叫戈帕兰?”
“是!上师!我叫戈帕兰!”他膝盖一弯,“砰”地跪下,额头磕在石地上,震得整个宫殿都像晃了一下。
“你有心了。”阮晨光淡淡道,“以后,就跟着我。”
一句话,像一道雷劈进戈帕兰脑子里。
他浑身一颤,血都冲上头顶——上师,收他了!不是当仆人,是当弟子!还要赐他力量!
他连疼都顾不上了,额头已经渗出血,可他笑得像个疯子。
他生来就是富豪世家,家产多得能砸死人,女人一打一打往他床上滚,名表豪车他早看烦了。
十二岁就懂人事,十八岁对一切都腻了。
他真正想要的,是能飞天遁地、移山填海的本事。
他跪过十多个瑜伽大师,求过两个传闻中的“上师”,烧了千万香火,砸了亿万修行钱,结果屁都没修出来。
可今天,这人,只吃了他一块肉,就愿意给他力量!
狂喜像火山一样在他胸口炸开,他连磕了十几个响头,血糊了一脸,嘴里却念念有词:“谢上师!谢上师!谢上师!”
旁边那些姑娘,一个个眼神发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力量啊。
那是神才配碰的东西。
男人想得到它,女人也想。
谁不想?有了它,你不再是任人摆布的玩意儿。
在这地方,女人连名字都没人记。
生下来就是嫁人的工具,是爹娘换彩礼的筹码,是丈夫的附属品。
哪怕现在你陪在上师身边,别人对你点头哈腰,可一旦被赶出来,你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
可如果你有力量——你就不是人了,你是半神。
你可以撕了婚约,踹了夫家,让全家跪着求你回头。
你可以不用听命于谁,不用生娃,不用忍气吞声。
你可以,主宰自己的命。
而这一切,刚才,阮晨光,给了戈帕兰。
姑娘们盯着他满是血的额头,心里都在想:
下一个,能不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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