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叽啪。”亨德利的手下被众罪人打倒。
“喂~”爽朗而有力的声音将险恶的气氛一扫而空,一个戴着棕色兔子头套的人走出,“我就去喝了口水,这是发生什么了?这宅邸大得没边,我去井里打个水可能还快点。”
“老大…客人…来…访…”那手下连忙说道。
“来得正好。你手底下那些杂兵一点用处都没有。怎能被那群无赖给打个落花流水?”亨德利直接暴躁得质问道,“来,给他们做个示范。”
“看样子我搞错教育手下的方式了。”那人毫不犹豫得走向了希斯克利夫,然后…往希斯克利夫后脑轻轻一拍。
“你小子。隔这么久才回到故乡,都没先过来和你大哥打声招呼吗。”他回头看向一众手下,“我说你们,搞什么呢?快按规矩起来打个招呼。”
“什、什么?难道是…”希斯克利夫这才反应过来,“马修…大哥?”
“没错,小子。就是因为你离开帮派太久了才会导致一个能认出当初那恶名远扬的疯兔崽子的人都没有。”
“你、你跟那家伙早就认识了?为什么没有提前告诉我?”亨德利咬牙切齿得问道。
“那个嘛,因为我没想到你会愿意听以前那些黏糊糊还充满汗味儿的故事。”
“大哥为什么会和这家伙…不对,比起这个…”希斯克利夫这才注意到头套的特征,“这个面具的模样…兔耳?死兔帮?!”
“我们,那什么…变化有点大吧?”这位叫马修的死兔帮老大轻松得拍了拍希斯克利夫的肩膀,直接聊起了往事,“只要随便围上围巾再来上一瓶赊账的啤酒,那该死的亚当斯家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还有以你的外号命名的啤酒来着嘛。啊啊。那一家几周前倒闭了。最近可怕的传闻导致街上都没几个行人了。真是,这像话吗?”
“什么?!狼之没落酒吧倒闭了?”希斯克利夫突然听到了罪人们的嘟囔声,“啊,我光顾着自说自话了…好吧……介绍一下,这是我曾经效力过的帮派的老大。”
“哎呀,是同伴吗?你当初忽然消失,原来是在体面的公司找到工作了啊?”死兔帮老大看向了罪人们,和耐莉一样,他在林渊的身上停顿了片刻,“手下不少啊,还有会走路的时钟。你小子,出人头地了?”
“手下…”以实玛利一脸怒气,但她好像是想到发火也没什么好处,只是静静地平息了怒火,随后摇了摇头。
“话说回来为什么要戴着这样的面具啊,大哥?”希斯克利夫突然问道。
“怎么了,这很奇怪吗?所谓时尚潮流每天都在改变。在肩上系兔子围巾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死兔帮老大骄傲得指着他的兔子头套,“不过我们死兔帮哪是随波逐流搞时尚的乌合之众。但是话说回来,你…是真的一次都没回来过啊?”
“自从离开这宅邸…还有死兔帮以来。”希斯克利夫挠着头,“至少在成功了凭自己的意志回来之前…我发誓不再踏入这里半步。”
“倒也是,你跟我们混在一起的时候也厌恶着这个地方。”回应死兔帮老大的只有希斯克利夫的沉默,前者连忙改口,“那啥,希斯克利夫。我们现在已经和那些在后巷里到处游荡的黑帮不在一个级别上了。该说我们终于也算是出人头地了吧。有一位来自环指的人物相中了我们。所以我们有幸扩大了规模,成了前程似锦的帮派。”
“看来还是环指中的野兽派。戴着这种俗气动物面具的人也就那些家伙了。”良秀吐出口烟。
“没错,小子。我成了死兔帮最大的头头。”对方看出了希斯克利夫想要说什么,自豪得哼出声来。
“大哥…”希斯克利夫也是叙起了旧,“那些每当我们喝上个三瓶啤酒就会拿出来说一遍的话。你还记得吗?”
“那些是用坏掉的麦子酿出来的廉价啤酒,希斯克利夫。我能记起来的只有头痛欲裂的第二天和空空如也的口袋。”
“不论是谁成为了大哥手下的人。哪怕是刚入伙的生瓜蛋子。您说过,当他们在哪挨了揍时,您都觉得好像是自己挨了打一样又痛又恼。我觉得大哥总有一天会飞黄腾达的。”
“那个,我只要沾了酒就能妙语连珠。”
“果然是马修大哥。你戴上面具我还以为变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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